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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供销社被莱芜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受到表彰
发布日期:2018-02-23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2月23日,在莱芜市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动员推进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供销社"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荣誉称号,这是时隔14年后,莱芜市供销社再次获此殊荣。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授予市供销社群众满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招宾引客优秀单位,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亓希山同志,监事会副主任孙凯军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领导干部,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健同志被评为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优秀个人,社属单位莱芜市新合作农产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发展新型服务业态先进单位。

2017年,莱芜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发11号、鲁发16号和莱发7号文件精神,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坚持聚焦“三农”抓改革,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综合实力实现了新提升,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发挥了助推作用。村社共建、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区级电子商务平台、镇级电商运营中心、区级农业服务公司和区级、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监事会机构设置等10个方面工作实现全覆盖。被评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人社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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