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莱芜市供销社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10号文件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亓希山强调,要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不能放松,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一把手”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二是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隐患要反复排查,逐一整改,要建立日志,谁维护、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三是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四是要认真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亓希山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供销社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保人员参加会议。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罗维江代表市供销社与各企业签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并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汛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